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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山区举行非法捕捞网具销毁仪式
11月13日,打击在名山区百丈镇境内,非法名山区法院在案发地对被告人朱某某、捕捞保护AG超玩会入口胡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水生生态进行巡回审理并当庭宣判。环境今年5月2日晚,打击朱某某、非法胡某某使用自制电捕鱼设备在当地捕鱼,捕捞保护捕获4种渔获物共计44条,水生生态合计5公斤,环境2人被渔政执法人员和公安民警当场查获。打击
今年以来,非法我市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捕捞保护省、水生生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环境根据《雅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解除2019年乱点乱象挂牌和开展2020年乱点乱象挂牌督办整治的通知》要求,以全市禁渔期、禁渔区非法捕捞乱象整治为抓手,进一步保护全市天然水域渔业资源,AG超玩会入口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联合督导执法
禁捕工作取得实效
12月11日下午,在全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视频会议后,雅安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全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视频会议,会上相关单位通报了市禁捕工作专班、市打击非法捕捞工作专班、市市场监管工作专班近期工作开展情况。
“要从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上下功夫,确保全市禁捕工作常态长效。要从执法力度、宣传力度上下功夫,确保执法工作持续严管重罚,非法捕捞产业链要深挖,典型案件要加强曝光。”会上,市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蒲丹惠说,要想方设法推进禁捕联合协作机制落实,确保禁捕工作取得实效。
为加强2020年全市禁渔期、禁渔区非法捕捞乱象整治的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成立了雅安市农业农村局禁渔期、禁渔区非法捕捞乱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禁捕工作专班,负责涉渔乱象整治总体部署、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指导、协调全市渔业系统落实乱象整治重大措施。
同时,开展联合督导和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了禁捕工作市级牵头部门划片包干机制,明确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在我市非法捕捞多发、易发区域开展跨部门、跨地区的打击非法捕捞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的联合打击力度,依法查处破坏长江流域渔业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
此外,我市农业农村部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深入广泛宣传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禁捕政策,通过“渔业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提高群众对禁捕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率。
“通过执法人员的宣传和相关媒体报道,我更加了解了在禁渔期、禁渔区非法捕捞的危害。”家住雨城区的市民李先生说,自己虽然喜欢钓鱼,但看见执法人员将埋藏河底的禁渔工具逐一打捞并现场销毁,从而保护了生态环境时,自己也对执法行动表示点赞。
“全市禁渔期、禁渔区非法捕捞乱象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在广泛宣传过程中,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群众积极响应,人们的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有所增强,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全民支持禁捕、参与禁捕的社会氛围逐步形成。”市农业农村局渔业发展中心主任瞿炼石说。
惩治违法行为
有效保护渔业资源
今年以来,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巡查监管力度,渔政执法部门根据违法分子作案规律,夯实日常巡查举措,采取白天与夜间巡查相结合、水上与陆上巡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多种巡查方式,对重点水域、重点环节进行全覆盖巡查。结合“河(湖)长制”工作,对所有河段进行网格化管理,要求县、乡、村级河长一旦发现“电、毒、炸”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立即报告农业农村部门,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时间回到今年7月26日凌晨2时,汉源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与县公安局民警联合进行禁渔期、禁渔区非法捕捞乱象专项整治夜间巡查,在来到汉源湖一处水域时,现场抓获李某某涉嫌进行非法捕捞。
经查,李某某有橡皮船一艘,15马力汽油外挂机一台、深水刺网三张、手抄网一张等作案工具,渔获物4种共计25.75公斤。经进一步调查,李某某自2011年以来,已在汉源县大渡河、流沙河等水域多次实施捕捞活动,并于2011年曾因实施非法捕捞行为,被当时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按程序,汉源县农业农村局将此案移送至汉源县公安局调查处理。
近日,记者从汉源县公安局获悉,目前李某某涉嫌非法捕捞案件,当地公安机关正在走移送起诉程序。
“通过此次执法行动,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思想认识,行动前的充分发动、教育培训,以及执法过程中的系列行动,使广大执法人员对非法捕捞乱象进行执法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充分认识。”汉源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说。
该案件是全市禁渔期、禁渔区非法捕捞乱象整治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我市农业农村部门强化执法打击,重拳整治违法行为,结合“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中国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精心组织开展电鱼、毒鱼、炸鱼及非法网捕等非法捕捞乱象整治工作。
截至目前,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出动执法人员75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820余辆(次)、执法船舶150余艘(次),陆上巡查49000余公里,水上巡航4000余公里,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70余次,查办非法捕捞违法案件55件,查获涉案渔获物570余公斤,行政处罚金额约9.2万元,移送司法17件、30人,清理违规网具460余张,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109艘。
通过重拳打击非法捕捞违法行为,有力震慑了违法分子,我市天然水域“电、毒、炸”等恶性捕捞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夯实了全市禁渔期、禁渔区非法捕捞乱象治理成果。此外,在全市禁渔期、禁渔区非法捕捞乱象整治工作中,市农业农村局还建立了长效机制,以此巩固禁捕成果。
“除了开展联合督导和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外,我市农业农村部门还不断强化常态化监管手段和加强增殖养护力度。”瞿炼石说,通过加快全市珍稀鱼类自然保护区建设、禁渔区严格管理和大力开展增殖放流,一大批长江上游珍稀水生生物资源得到了良好保护和种群恢复。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强化执法整治力度,充分发动和引导群众,促进产业发展与渔业资源养护,着力构建长江流域禁捕工作长效机制。
本报记者 郑雨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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